一、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
在民事诉讼中,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,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。
(一)申请条件
符合以下情形之一,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: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;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材料;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。
(二)申请时间与材料

申请时间: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,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。
申请材料:申请书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、住所地等基本情况,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,需要法院调查的原因以及要证明的事实和明确线索。
二、律师调查令制度

江苏省已建立完善的律师调查令制度,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江苏省司法厅、江苏省律师协会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在民事诉讼中使用调查令的规定(试行)》。律师持调查令调查时,视同法院执行人员的调查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。
律师调查令申请流程
第一步:准备材料。需提交律师调查令申请书、授权委托书(须明确“代为申请调查令”权限)、律师事务所公函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。申请书须载明持令律师身份、被调查单位名称、调查证据名称与目的、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等。
第二步:向法院提交申请。起诉时可随起诉状一并提出,审理和执行阶段也可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。

第三步:律师持令取证。须由代理律师本人持律师证原件和调查令原件前往被调查单位,调查后须在指定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法院。
三、常州市操作指引
常州市当事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,可委托律师代理调查取证。律师持执业证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、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,可查阅诉讼档案正卷相关内容。选择常州本地律师协助调查取证,可有效提高证据收集效率。